为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饮食业污染问题,近日,县环保、城管、卫生、工商以及城关办事处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区饮食环境污染整治的通告》,将在8月中旬前后对我县城区内饮食业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
此次整治范围为城区内所有饮食经营户(包括夜间大排档)和单位食堂,要求油烟排放要符合相关规定,废水排放要装置设备,噪声排放应采取必要隔音降噪措施,燃料必须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等高清洁能源,产生的废食用油脂、餐厨垃圾按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有关部门希望被列入整治的业主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完成整治。对整治无望或拒不整治的,或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有关部门将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强制关闭。无证经营的业主符合审批条件的,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齐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