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县在实施城乡贫困居民医疗救助政策时,出台了一项新机制——定点医院垫付机制。
根据该机制规定,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城乡低保户和建国前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及老优抚对象,凭绿色通道医疗救助卡、农医保卡、本人身份证到定点医院就医,3500元以内可免费治疗,超出的医疗费,其中农医保可补偿部分在医疗费中扣除,余下部分的民政部门可救助医疗费实行先行垫付机制,由定点医院从医疗费中直接扣除。而定点医院不定期负责向民政部门结算,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便捷地享受医疗救助。
这项机制,是我县实施一系列针对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方案的内容之一,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城乡贫困居民医疗救助的时效性。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县共有274位困难群众在医院里享受到医疗救助费用即时结算,结算金额达45.7万元。
县民政局实施的一系列针对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方案,不仅为困难群众打通了一条救助通道,还在近日民政部低保司组织召开的全国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评议会上,喜获优胜奖。
据悉,从2004年底开始,我县本着“先建制、低标准、小范围,后普及、再提高、逐步健全和完善”的原则,先后三次对《玉环县城乡贫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进行了修订,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标准不断提高,救助形式日益多样化,救助程序日益规范。
为进一步破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题,去年我县又推出门诊救助、医前救助、医中救助、全额救助等救助措施,让救助对象得到更多的实惠。截至目前,我县共支出医疗救助金1022万元,共有38602人次得到医疗救助,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取得了十分可喜的社会成效。
今年,我县一如既往地重视医疗救助工作,并根据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需求以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县财政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预算由原来的人均6元提高到人均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