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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公"问题 杭州要下大力气整治


    2008-08-27 08:30:16

    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三公”问题,杭州要下大力气整治。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国内公务考察管理的通知》,日前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定人驾驶、定点停放整顿公车

  现象:杭州市纪委说,公车管理方面,个别领导干部和驾驶员仍有不遵守规定在节假日私驾公车旅游,上下班接送小孩,不遵守交通法规酒后驾车造成严重后果情况出现。

  应对方法:《通知》推出“双定”原则,规范公车使用。

  定人驾驶:公务用车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确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非专职人员,必须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批准、备案。

  定点停放:公车在工作日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原则上应停放在本单位停车库;

  确因路途遥远等特殊原因需在驾驶员居住区附近停放的,应首先选择停放在市、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内部停车场内;

  附近确无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的,应选择安全固定的停车位定点停放。

  公安、安全、检察、法院等机关公车,一般不得停放在居住小区。

  国庆、春节长假期间集中封停,各级党政机关所有公车,必须集中停放在本单位停车库。

  从报销环节卡住乱接待

  现象:少数单位假借工作之名相互请吃,个别人员假借公务接待之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生活性支出,甚至利用公务接待之名套取现金,采购礼卡、消费卡等,市纪委常接到类似投诉。

  应对方法:一是实行预算管理。

  每年年初,由市财政局根据市直各单位前三年接待费使用情况、工作性质、业务量大小等,确定各单位年度公务接待基数后,从单位经常性业务费定额中单列。

  到当年年底,如出现公务接待费因违反规定超标情况,将由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扣减该单位下一年度预算指标。

  二是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制度,手续不齐的,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优秀公务员疗养不得出境

  现象:在国内公务考察方面,少数领导干部假借公务考察、党团活动、学习培训等名义,组团外出公费旅游。

  应对方法——

  审批备案:国内公务考察活动,须填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并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备案;

  审核报销:对未经审批同意的国内公务考察活动开支,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坚决制止变相公费旅游行为:严禁擅自更改考察线路、随意延长停留时间、虚报公务考察人数、私自参与公务考察等现象;

  严禁接受下属单位、企业赞助;严禁涉足色情、赌博等与党员领导干部身份不符的场所。

  对党团活动、学习培训,要从严控制活动数量,活动区域原则上限制在本省内;对优秀公务员、工会积极分子等干部职工疗养,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出国(境)。

  96666热线接受市民监督

  市民如发现违反“三公”管理规定的,可向“96666”投诉中心举报。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终目标考核内容,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将被问责

  杭州近日还将出台《关于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实行问责的办法(试行)》,解决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政令不畅、管理混乱、效能低下、工作贻误等问题。

  杭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包括:杭州市委全委会工作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等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中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以文件形式确定责任分工的重大工作任务等。

  如出现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拒不执行,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不能按期完成,经督办仍无改进的;

  因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问题,多次受到同类问题投诉,经核查属实,且整改落实不积极的等任一情形,都将被问责。

  问责方式轻则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公开道歉;重则调整相关负责人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免职或责令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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